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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要突出四个重点

2016-02-04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李志学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坚持科学立法、推进依法行政、做好执法监督、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因此,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依法行政工作。笔者认为,扎实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依法行政工作须在“四个重点”环节上下功夫求实效。

  加强领导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组织机构。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政策法规处、版权处、传媒处、印刷发行处、报刊处等处室有关人员组成。

  召开专题会议。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传达总局和省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年度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和指导检查到位。

  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头,明确各部门的负责人既是业务工作的责任人,也是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全面,分管领导抓具体,业务部门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各部门查摆问题、认真整改的基础上,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联合相关处室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是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突出“重点” 推进行政执法责任

  制定专用目标。黑龙江省局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突出重点,明确时限,分步实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专用目标,确定了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到具体岗位,确定岗位责任人。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情况评价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等多项制度,并通过实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有效提升了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厘清执法权限,确保权力行使科学化。为了解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范、失之于表的问题,省局构建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分级管理为补充的行政执法体制,充分发挥省局执法优势,克服了单独依靠基层执法力量的局限性。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94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90件,罚款总额302.4万元,所办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制而不备、备而不审、错而不纠”等问题,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近年来,省局先后4次发文,截至2014年7月,累计废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业规范性文件601件,仅保留68件,废止率达88.8%,并通过局网站进行公示,凡是未列入保留或修改目录的一律视为无效,不再执行,切实保障了政令畅通。

  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2011年开始,在全省系统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年有检查有评比,保证了工作开展的连续性,有力地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省系统特别是在基层的实施。2011年以来,省局累计评查案卷1000余卷,反馈评查意见400余条。

  规范自由裁量权,防范违法违规行权行为。省局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推行裁量基准制度,通过分格、量罚技术,力求明晰不确定法律概念和考量因素,努力构建公众参与、说明理由、基本变更等保障性机制,切实解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执法中的同案异罚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优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治建设环境。

  提高效能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规范了行政审批项目。黑龙江省局通过取消、下放、合并等方式将原有的71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至26项,减少比例达到63%。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除3项省级初审项目外,全部调整为一次性审批,涉及工商登记的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后置审批,无行政法规依据的年检事项也一并全部取消。

  研究制定了后续监管措施。针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制定了《2013年以来省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后续监管措施》,对8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5项取消的年度核验事项分别制定了明确具体的后续监管措施,确保基层部门能够接得住、接得好。

  推进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流程图建设。按照“审一次,行政权力最多保留两级”的原则,对原有170项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保留行政权力150项,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事项。对照权力清单逐项填报了责任清单,明确了权力事项的实施依据和责任边界。完成了行政权力流程图的梳理和填报工作,分别于2015年的3月底和6月底向社会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此外,省局还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对地市局上报的权力清单及时进行审核和确认。

  着力提高了行政效能。大幅度压缩了行政审批项目的时限,将原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审批事项全部变为15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入推进网上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通过网上办理。2015年以来,累计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和其他综合业务7224件,办结率达到100%,申请人满意率达到100%。

  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2015年3月下旬以来,省局在全省系统内开展了不依法依规审批和不合理收费问题的自查清理工作,新闻出版所有审批事项和政务事项全部实现了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回复”。在培训经费预算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取消了在岗位培训中的收费项目,减轻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负担。

  完善机制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协调机制。省局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推进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完善执法责任制考评机制。采取日常跟踪问效、重点抽查、年终考核、综合评价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绩效评估。2013年,重新制定了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实施范围、考核内容、检查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修订,并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目标、通用目标和考评机制,其科学性、合理性得到增强。

  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省局实行严格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把关制度,一般程序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初审、法制机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三审负责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执法监督职责,实行事先提前介入予以指导,事中跟踪进行实体和程序审查,事后监督执行结案进程,实现了执法与监督的无缝衔接,大幅提升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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