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内信息亟待完善行业法治人才培养机制2016-05-0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核心阅读】 作为肩负舆论引导责任的媒体,要在坚持法治思维、践行法治道路上探索机制上的创新,以更好地解决媒体融合中出现的法治问题,并不断传播法治文化,在新常态下营造尊重法律、践行法治的舆论环境。 □王丽璇 当前,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快速融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治国与媒体融合这两种看似独立的社会实践,却日益产生了密切而广泛的联系。作为肩负舆论引导责任的媒体,更要在坚持法治思维、践行法治道路上探索机制上的创新,以更好地解决媒体融合中出现的法治问题,并不断传播法治文化,在新常态下营造尊重法律、践行法治的舆论环境。 不论是媒体融合还是媒体管理,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与法治人才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作出了重要部署,为未来中国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改革、培养机制创新与路径探索都提供了重要方向。法治人才的培养主要依靠高等教育。近年来,中国的法学教育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法学教育格局已经形成。然而,在“互联网+”时代,涉及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等内容的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事业急需更多高层次法治人才,以满足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事业发展的需要。 专门法治人才服务专门领域。要针对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的行业特点、工作属性、人才结构,有指向性地培养专门服务于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的法治人才,这些人才不仅是法律专业人才,更要对传媒行业的知识有广泛的涉猎,特别是对著作权法及国外的相关法律,都要有完善的知识储备与法律实例的掌握。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单位可专门设立“法律事务部”,从战略上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在企业决策时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完成战略任务。在企业发生问题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进行善后处理,同时将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纠纷在萌芽阶段就进行适当处理。 完善法治人才国内外交流学习机制。在中国文化走出去、打造中国文化软实力的今天,完善的法治人才交流学习机制,才能进一步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招收的法律人才在初期可能还是普通的法律工作者,但进入这一领域之后,要针对本领域的特点,进一步培养和学习,更要到国外发达国家接受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以期能更好地服务于传媒行业的拓展与深度开发,并为中国文化走出去提供切实的法律人才保障。 健全法学理论机构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鼓励支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法律实务部门人才到学校任教,承担法学专业的课程教学或科研课题项目任务。鼓励支持高校法学教师到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的法律实务部门工作,将所学知识学以致用,真正实现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中法治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与拓宽法治人才队伍的素质与视野。 全面提升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从业人员法律素养。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支持下,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不仅对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从业者的专业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其法律修养与法律意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通过规范来提高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与法律意识就显得更加重要与迫切。要从源头净化媒体环境,加强法治宣传,使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切实强化法律素养。 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一环,国家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亟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探索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推动形成科学、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管理体系,进而大力推动我国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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