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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介赋权境遇下媒体人微信公号的价值探析

2014-12-02 来源:人民网 甘韵矶
 
  摘要:从博客到微博,媒体人始终在奔于疲命地寻找自己的那块“自留地”,微信公号的火热成为媒体人试水自媒体的天然试验场,为媒体人开辟了个人话语领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媒体人作为个体的发声在微信场域中不断渗透,受众后台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增加,随着“自留地”不断探索,一定程度上拓展了有限的“公共话语空间”。
 
  关键词:新媒介赋权;媒体人;微信公号;自留地;有限公共话语空间
 
  “新媒体的春天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腿。新媒介的风就这么出来了,一大批体重过吨、青面獠牙的媒体人跟着飞起来了,姿态轻盈。看呀,他们上蹿下跳,指手画脚;他们龇牙咧嘴,摇头摆尾。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渠道的多样化,表达的随意性让他们叫了半辈子的春,终于到了。”[1]以上描述来自搜狐IT对“咋整”的专访,语言诙谐而富含深意。笔者觉得可以这样理解:微信公号的出现,给了媒体人之于体制之外大展身手的空间,在这片新的“自留地”上,他们仰望着逐步掌握自己的话语权,发出自己的声音。新媒介赋权的今天,个体独立的思想得以在网络中不断渗透,可以说媒体人拥有了某种程度上的解放感和自我实现感。另一方面,微信的传播特性创造了更高的受众粘性和更人性的交流情景,受众参与彰显,以媒体人微信公号为平台形成了新的公共讨论路径和方向,带给公共传播新的契机和新的希望。
 
  新媒介发展带来的改变,也是新媒体赋予的权力。《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中提出,新媒介赋权存在三种类型,即自我赋权、群体赋权和组织赋权,师曾志认为,新媒介赋权首先是一种自我赋权,然后是群体赋权,最后上升到一种组织赋权[2]。媒体人创办微信自媒体,其深层价值也正是这一概念下典型的实践结果——自我赋权的实现为个体解放提供了空间,保持自我思想的自由,塑造了个人品牌形象;群体赋权则构建在网络虚拟空间当中,成为具有共同意识群体连接的共通平台;而组织化的赋权最重要的功能在于催化参与行为的现实产生,最终或许能成为推动公共政策和改革的一股强大力量。
 
  一、自我赋权的成功:个人品牌建设的加速器
 
  所谓自我赋权,就是每个个体的赋权,尤其对于具有话语权的个体……他们获得话语权的过程,就是自我赋权的过程[3]。倚靠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技术的体验,媒体人的自我表达得以更大尺度地伸展,本真性、独立性和自主性获得了空前的自由和解放,他们俨然已经获得了更大空间的个人话语生产和实现,完成了新媒体时代自我形象建构的“更上一层楼”。
 
  媒体中的优秀者,他们有着非常强烈的新闻专业主义的理性以及公共生活关切的情怀,在自我呈现上理性中稍有那么些偏执,深悉世态之时也不乏感性之言。他们在自己操弄的微信自媒体平台,可以跳出传统的框架束缚,直接为自己的个人品牌代言,通过深入挖掘独特角度,以高质量的内容资源提供共鸣服务影响特定受众。他们的公共情怀、他们的专业秉赋、他们的职业素养,已然化作了“品牌内核”深深地植入了受众的理念当中。从某种程度上说,陈鸣运营的“滤镜菲林”、罗昌平的“罗昌平”账号、罗振宇的“罗辑思维”等微信公号,都成功地打造鲜明的自媒体性格和独具个性的“魅力人格体”,也正是这种清晰的人格脸谱,赢得了参与者由衷的喜爱和敬佩。随着交互的不断深化,也会形成了有价值的信息回流,最终建立起媒体人与关注者之间直接交往的关系网。
 
  二、群体赋权的实现:意见共同体的聚合地
 
  在媒体人微信公号的观察和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媒介赋予个体传播权力的力量,“这种赋权让个体拥有了解放感和强烈的自我实现感,也为集体行动和网络社群的形成提供了最大的可能。”[4]媒体人利用微信这一平台进行个人思想的传播,已经成为了他们“去媒体化”的一个方向,受众也通过后台踊跃的参与其中对新闻事件展开讨论,这样就造就了微信场的话语中心、舆论中心乃至行动中心的形成。媒体人作为思想活跃的一个群体,他们以独特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已经慢慢拥有了地位和名声,成为了这一中心群体中的主导力量,
 
  拉扎斯菲尔德在《人民的选择》中提出意见领袖的概念,认为在传播学中,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称之为意见领袖。大众传媒的信息并不是直接流向一般受众,而是经过意见领袖这一中间环节,即“大众传媒→意见领袖→一般受众”[5]。显然在大众传播时期意见领袖的作用可以概括为单方面的传播、解读和引导。但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在新媒介赋权的时代,意见领袖其实已经构成了群体的形态。微信公号是一个有限的“公共话语空间”,媒体人则充当了这个空间的意见领袖,与传统传播时代的“意见领袖”属性不同,媒体人去中心化后形成的角色,是由于受众的自愿自觉追随而产生,媒体人凭借个人魅力吸纳了具有共同志趣、共同偏好的特定人群,这一群人把自己捆绑在一个圈内,形成了意见上的共同体。这就构成了李良荣在其论文《新意见领袖论——“新传播革命”研究之四》中所阐述的“蚕茧效应”,形成产生“新意见领袖群”:每一个蚕茧形成一个中心,从而使互联形成了多个中心、多元中心[6],他们在混沌中产生了一种默契,群体内部具有了较强的粘合力和凝聚力。
 
  新媒介赋权为每个人提供了自我选择,受众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每一个个体都拥有充分的能动性,按照自己喜好来获取特定的信息满足自身需要,并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表达意见。有一种说法,传播的本质是情绪,或许有的时候传播者是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在其中找到了“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价值归属。所以,新媒介赋予了媒体人自我解放,同样也是赋予了具有与媒体人相同志趣的一群人精神上的救赎。新媒介时代意见领袖的产生,与其说是媒体人凭借个人魅力的结果,倒不如说是一群志同道合者“精神凝聚”的过程。传播平台的互相连接,使得个体的分散的意见在网络中得以汇聚,最终脱颖而出,成为优势的网络舆论。邓飞发起“免费午餐”、王克勤建立“大爱清尘”项目,他们都是利用新媒介赋权将各自的公益事业做得有声有色的案例,之所以能够拥有庞大的追随群体,本质上也是因为激活了人们内心本存的良善基因,他们之间形成了思想上的共通,通过不断的互动和行动增进相互认同,凝聚起来的资源不断增加,这一群体就不断巩固和壮大。
 
  三、组织赋权的艰巨:社会参与的催化剂
 
  邓飞利用新媒介推动免费午餐行动,直接导致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出台;罗振宇利用自媒体“罗辑思维”的成功,构建了100多万用户的互联网知识型社群,在读书推荐、会员招募及线下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传播效能;罗昌平聚焦反腐,坚持原创的独特内容气质,成就了“扒粪斗士”的英勇人格与清晰形象,虽不是必然关系,但一定程度对当下兴起的记者实名举报反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可以看到,以媒体人为核心的微传播和微力量逐渐进入了现实生活的视野,从个人到群体再到组织,新媒介赋权为社会参与的实际行动提供了一种可能,也即达到“组织赋权”的现实抵达,线上到线下,从网络生态辐射到现实,达成组织行动。
 
  组织化赋权的最重要功能在于影响公共事务的决策,“形成公共传播之势,助力行动的实现”[7]。然而组织赋权的实现有赖于自我赋权和群体赋权作为扎实根基,新媒介赋权的确增加了媒体人开拓“公共话语空间”的底气,但目前大部分的媒体人微信尚未发展成熟,离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讨论空间仍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微信公共平台传播的劣势似乎已经出现,经营疲惫、同质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其次,被封号的不确定性以及与其他因素的博弈因素,也导致了媒体人无法轻松地从“体制人”到“自由人”潇洒转身,这就意味着这一场还在继续的媒体人“自留地”求索仍前路漫漫。更为重要的是,目前阶段微信形成的“意见共同体”仍还是停留在精神共鸣、观点交流和交锋的阶段,媒体人微信公号依然是一个小众化、圈子化的传播渠道,尚未有力量就公共议题形成强大有力的公共舆论场和行动力量。在一些重大的公共事件中,譬如 “东莞扫黄事件”、“昆明暴恐事件”、“马航失联事件”等,微信圈层化和封闭化的传播短板凸显无遗,正如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所述,“微信是自愿聚合的群体成员之间的窃窃私语之地”[8],辐射力仍十分的有限,最终将难以形成全局的、可观的、联动的舆论。可见,所谓的媒体人言论“自留地”离我们理想中的公共讨论空间仍相距甚远,组织赋权的现实抵达仍面临巨大的困难,还需一段长期的艰辛的实践。
 
  四、总结
 
  总的来看,媒体人微信自媒体的蓬勃发展,给微信生态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作为新媒体变革的又一平台,微信公号一方面作为媒体人个人的发语空间,充分的展现了独特的个人魅力,成为媒体人一直以来探寻个人言论“自留地”的有效尝试。另一方面,微信公号成为了一个网络聚集器,媒体人作为其中的核心成员形成轴心,志同道合的人跨领域地在虚拟的平台上走到了一起,经过不断沟通与互动,逐步形成公共事件讨论的空间,最终塑造出观念和意识上的共同体。不可否认新媒介赋权作为一种催化剂,一定程度上拓展了有限的公共话语表达空间,激发了社会成员参与行动的热情。但行动总比理念要难上千百倍,如何将意念化为实际行动,是媒体人仍需上下而求索的。(作者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参考文献
 
  [1]“咋整”微信公众账号.陈匿,叶建涛:《专访咋整委员会:要做一个<咋整>,应该咋整?》.2014-03-23
 
  [2]师曾志,金锦萍.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13
 
  [3]徐伟.新媒介赋权的意义——专访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师曾志教授.凤凰周刊,2014(04)
 
  [4]师曾志,金锦萍.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45
 
  [5]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09
 
  [6]李良荣,张莹.新意见领袖论——“新传播革命”研究之四[J].现代传播.2012(06)
 
  [7]师曾志,金锦萍.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14
 
  [8]新浪微博 @范以锦.http://weibo.com/fany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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