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内信息学术期刊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的构建与施行的意义2015-03-23 来源:中国编辑 徐雨衡
[摘要]学术期刊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是国际期刊界普遍通行的一项规范化的制度,即在论文作者和论文评审者的姓名互不公开的情况下对稿件进行匿名评审, 又被称为“双盲” 审稿制度(Double-Blind Peer Review,DBPR)。与传统同行评议制度相比,它更能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保证用稿的公正性,减轻编辑面对“人情稿”的压力,减轻同行评审专家的评审压力。这一制度的顺利运行,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保障,尤其是匿名审稿专家数据库的建立。 学术期刊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是国际期刊界普遍实行的一项规范化的制度,即在论文作者和论文评审者的姓名互不公开的情况下对稿件进行匿名评审,又称为“双盲” 审稿制度(Double-Blind Peer Review,DBPR)。《清华法学》自2007 年创刊以来,始终严格遵循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在增强刊物公信力和提高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笔者拟以《清华法学》匿名审稿实践为基础,探求该制度的构建及实施意义,为完善这一制度抛砖引玉。 一、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的意义 国际学术期刊界的实践经验表明,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可以使刊物的选稿更加客观、公正。一份全球范围内学术期刊的调查表明,71%的学者与编辑认为,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对于提升学术质量的作用明显。[1]从《清华法学》的经验看,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的主要价值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升学术期刊的论文质量,增强刊物的学术影响力 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最大的优点就是将评判稿件质量优劣的权力交由中立的第三方(匿名审稿专家)行使,文章是否刊用完全取决于其学术水平和写作质量。因为审稿专家与作者相互匿名,所以匿名审稿人基本上不会受到作者学术地位、名气以及相互之间关系和利益的影响。国外的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刊物,如《皇家科学学会哲学通讯》(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of the Royal Society)、《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Review)、《美国经济评论》(The American economicreview)等,几乎都采用了双向匿名审稿制度。[2]经验表明,实施这一制度有助于引用率和转载率的提升。[3] 2.遏制学术期刊论文选稿“潜规则”带来的腐败,实现公正选稿 基于我国目前社会科学期刊数量少, 来稿量大,投稿量与选稿量悬殊的现实情况,学术期刊编辑与作者之间的各种“潜规则”已是不争之实。学术期刊的宗旨在于为学术的发展提供交流平台,传播和发展学术思想,任何“潜规则”的存在都必然伤害“学术,天下之公器”这一价值,滋生学术腐败。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是一种用稿权力分散机制,它在很大程度上将用稿的权力交给了匿名审稿专家,专家又是在不知道作者的情况下客观评审,因此它可以有效地实现公正评价稿件的质量和公正选稿,从而减少和避免学术“潜规则”带来的腐败。 3.激发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投稿热情,培养未来的学术中坚力量 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中, 作者的名字是隐匿的。无论是名家大腕还是学术新丁,其学术身份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中是没有意义的, 至少在审稿环节是被“闲置”的。这就充分保证了学术论文竞争的平等性。从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现状看,目前最有创作力的群体是中青年学者,他们若想获得学术认可就必须发表优质作品。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无疑为这样一个学术群体提供了展示自己才华和成果的舞台。通过匿名审稿制度刊发此类论文,可以使学术期刊推陈出新,成为培养青年学者的摇篮,成为展现学术新思想的舞台。 4.减少编辑“人情”压力,缓解编辑的退稿压力 毋庸讳言,学术期刊的编辑都难免会遭遇巨大的人情压力, 在刊物的学术质量和人情之间做艰难取舍,尤其是对一些权威学者、知名学者质量平平的论文,如何顺利退稿,又不至于损害关系,是学术期刊编辑面临的一大难题。双向匿名审稿制度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 将评价稿件质量的权力交给了匿名审稿专家,那么当编辑面对“人情稿”论文时,就可以运用匿名审稿专家的意见,直接向作者表达退稿意见。 5.匿名审稿专家因为出具匿名审稿意见,更加公正和客观 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中,作者并不知道是由哪些专家审稿并出具审稿意见的。匿名审稿制度为专家提供了很好的保护机制,能够使他们在审稿时,不必顾虑其意见是否会得罪作者,而尽可能从公正和客观的角度审查稿件的质量。并且,与其他同行评议方式相比,匿名审稿专家拒绝审稿的比例也会大大降低。客观上说,只有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才能彻底解决匿名审稿专家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可以完全依据学术质量来决定论文的取舍。 总之,采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可以极大地增强学术期刊的公信力。学术期刊的公信力是指“公众对学术期刊的社会期待与学术期刊实际表现之间的契合程度在公众心理上的反映”[4]。换言之,是指作者、读者对刊物的学术质量、采稿公正性的信赖程度。具体表现为投稿数量、论文引用率、“人情稿”的数量等方面。从《清华法学》采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的情况看,这一制度对《清华法学》公信力的增强大有助益。[5]可能有人会担心,推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对编辑的主体意识或许会造成某种程度的影响。所谓编辑的主体意识,是指“编辑对其编辑劳动中的主体地位、主体作用及价值的认识”[6]。如前所述,因为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削弱了编辑对稿件质量评判的话语权,难免会减少编辑对稿件评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从《清华法学》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的运行来看,编辑在初审、匿名评审等环节依然发挥了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的构建与施行 双向匿名审稿制度要在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相关配套制度。 (一)相关程序要求 1.登记稿件和隐去作者的身份和相关信息 稿件登记是建立稿件编辑档案的首要环节,也是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的保证。其过程为:(1)稿件完全按来稿时间登记,无论是通过互联网发送还是邮寄发送,编辑部均需随时登记。(2)将来稿按照学科分类,并对来稿的名称、内容、研究领域、篇幅、作者情况等做详细登记。(3)隐去作者的姓名等身份信息,初审稿件。 2.送交匿名审稿专家匿名评审 初审后, 将形式上符合一般学术标准的稿件,送交匿名审稿专家匿名评审。匿名审稿专家由计算机或者责任编辑从匿名审稿专家数据库中随机抽取。这样,不仅保障了匿名评审的有效性,而且更进一步保障了匿名审稿制度的公正性,保障了匿名审稿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般地,每篇文章分别发给不同单位的两位匿名审稿专家同时评审,这种评审完全是在其审稿信息相互保密的情况下完成的。以《清华法学》为例,校外来稿一般由本校一名匿名审稿专家、校外一名匿名审稿专家分别评审;校内来稿,则送两位校外匿名审稿专家分别评审。根据稿件的不同情况,如涉及交叉学科的稿件,也可以请数位匿名审稿专家同时评审,即双向匿名复审制度。在这一过程中,专家收到的都是经匿名处理后的稿件,这样,匿名审稿专家就可以毫无顾虑地客观评价稿件,提出自己的看法。 3.接收匿名审稿专家评审意见并反馈给作者 在接到不同匿名审稿专家的两份或者两份以上评审意见后,将其做匿名处理并发给作者,使作者只看到匿名评审的全部意见却不知出自何处。若数位匿名审稿专家的评审意见一致,则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处理;若数位匿名审稿专家的评审意见截然不同,也可再送审,重复匿名评审程序。另外,若作者对匿名审稿专家的评审意见提出有正当理由的异议,则将这些异议反馈给匿名审稿专家。此时,也可以再次送其他匿名审稿专家匿名评审。再次送审后的匿名评审意见返回,若匿名审稿专家的评审意见一致,则按照匿名审稿专家意见处理;若不一致,则可以重复匿名审稿程序或者由编委会决定如何处理,并回复作者。对匿名评审意见为“修改后刊用”的稿件,将专家意见回复作者,并请作者修改,待作者修改稿件返回后,再送其他匿名审稿专家匿名评审。 (二)相关制度建设 1.制作《匿名评审意见表》 为了规范匿名审稿专家的评审意见,使匿名审稿专家意见集中在论文质量的几个重点问题上,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应制作《匿名评审意见表》。其内容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客观评分”。即分为:论文选题的意义、论文的创新性、论文的论证水平、论文的文献利用和资料、论文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五个方面,设定A、B、C、D 四个等级,由专家按照A 重大/充分/合理、B较大/较为充分/较为合理、C 一般、D 不大/不充分/不合理/无创新等不同等级的若干选项进行客观评分。第二部分是匿名审稿专家撰写的“评阅意见”(不署名)。专家从上述四个角度,对论文的客观评分理由作出言简意赅的说明,并对文章的整体水平做简要评论。第三部分是得出“匿名评审结论”。即:(1)同意刊用;(2)退稿;(3)修改后刊用。从实践看,《匿名评审意见表》可以很好地规范和引导匿名审稿专家就论文学术质量的核心问题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这样既节约了专家审稿的时间,也便于确定论文的质量。《匿名评审意见表》还特别要求专家选择退稿处理或修改后刊用时,说明其主要理由。 2.建立匿名审稿专家数据库 采取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最重要的配套制度建设就是建立一个全面、完整的匿名审稿专家数据库,因为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中最重要的主体就是匿名审稿专家。建立匿名审稿专家数据库是一项庞大繁复的工程,重点是遴选匿名审稿专家。实践表明,匿名审稿专家数据库应由不同层次的专家组成,具体而言,应注意核心层专家与外围专家的搭配。其中,权威专家、知名专家为核心层,骨干专家与普通专家为外围专家。[7]《清华法学》在选择匿名审稿专家时,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学科因素,即按照投稿中各专业论文的权重,相应地选择专家的数量。二是年龄因素,即既选择权威专家、知名专家,也选择具有博士学位的、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学术新秀,两者的比例大致是7∶3。《清华法学》的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数据库涵盖国内高校的22 所主要法学院、系,分为17 个法学专业学科和交叉学科,分别收录了近千位匿名审稿专家的详细学术信息和数据。 匿名审稿专家确定后,即由编辑部与专家统一联系,收集其个人学术信息和相关资料建立匿名审稿专家数据库。《清华法学》收录的每位专家的学术信息和数据至少包括7 项内容。匿名审稿专家数据库自建立时起,便不断补充和适时修改。建立匿名审稿专家数据库是科学地执行匿名审稿制度的保障,它不仅为期刊匿名评审迅速、快捷地选取审稿专家提供了条件,也是增强期刊学术影响力、宣传期刊的有效方式之一。笔者认为,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作为同行评议中的一种,可以说是最好的一种。其最大的优点在于采取了类似“招标-投标”的法律程序,使得评审工作的每一个部分、每一个环节都置于具体制度的监督和保障之下。 双向匿名审稿制度较完美地体现了审稿和刊稿过程中公开性与秘密性的结合、公正性与有效性的结合, 更为有效地保证了刊发文章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使得评审工作更为高效。并且,在这一科学、严密、规范的制度下,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杜绝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 当然,如其他任何制度一样,双向匿名审稿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最终取决于刊物全体工作人员的配合,因为这一制度也不可避免地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被滥用的可能。笔者相信,在学术研究日益繁盛、学术论文日益增多、互联网信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这一制度将会被更多的学术期刊所采用,并不断完善成熟。 注释:[1]Double blind peer reviews are fairer and more objective, say academics,http://www.bmj.com/cgi/content/extract/336/7638/241. [2]Shawndra Hill,Foster Provost,The Myth of the Double-Blind Review? Author Identification Using Only Citations, SIGKDD Explorations. Volume 5: 2, p.179. [3]如2008 年《清华法学》共发表文章65 篇,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26 篇,索引33 篇,转载率达40%。 [4]赵文义.学术期刊的公信力分析.编辑学报,2009(2):102. [5]截至2010 年7 月,《清华法学》出刊20 期,获得了广泛认可和好评,被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全国重点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列为核心期刊, 并于2009 年被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评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6]何菊玲.试论编辑主体意识的现代化.唐都学刊,2001(67):116. [7]杨波,赵丽莹,张荣丽. 审稿专家搭配法. 编辑学报,2009(1):52. (作者单位:《清华法学》编辑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武汉市人民政府 | 中国期刊协会 |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报刊发行局 |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长江广电传媒集团 |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 知音传媒集团 | | 湖北中图长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决策信息网 | 湖北新闻出版广电传媒周
copyright(c) 2013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