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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百年图书发行事业:关键节点、规律分析与前瞻启示

2021-07-07 来源:《编辑之友》
  【作 者】吴赟: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摘 要】图书发行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党和国家的每个重要发展阶段、转折时期和战略步骤中,党领导的图书发行事业都未曾缺位。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创办的新青年社、新华书店等出版发行机构和党领导的进步书业机构,是推广马克思主义文化、传播党的理念主张、唤起民众的传播利器,出版物发行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早期领导人曾将进步书店称为“共产党的细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无论是探索前行的计划经济阶段,还是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图书发行业均是社会主义文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和忠实见证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凝聚了强大力量。文章拟探索中国共产党百年史上图书发行业发展的主要经验和内在规律,将发行事业与党的事业间的关系纳入历史视野中进行考察,分析新时代、新态势、新环境下的图书发行业如何借鉴历史经验,完善文化引领机制、内在动力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图书发行;传播;规律

  出版物发行是出版业实现社会功能、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一个基本环节。中国共产党的新闻出版思想、媒体理念与政策,深刻影响了中国图书发行业的体制、结构和模式,对当代中国图书发行活动的开展具有决定性的主导作用。梳理分析中国共产党百年史上图书发行事业发展的变迁轨迹、主要经验和内在规律,考察发行活动、发行机构与中国共产党事业间的关系,对于了解当今图书发行业格局的来龙去脉,促进新环境下的图书发行业更好借鉴历史经验,完善自身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必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论述的图书发行事业,特指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上由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直接运作或领导的图书发行活动、机构,以及由此形成的图书发行体制。此外,因特定年代的图书发行机构同时从事编辑、印刷等业务,并同时兼及书报刊等多种出版物的发行业务,本文在相关内容中也使用了出版发行业、出版发行机构等表述。

  一、中国共产党百年史上图书发行事业发展轨迹的关键节点:与时代、社会共进

  中国共产党引领的图书发行事业的业态和体制,与时推移,在不同时段各具样态和特色,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21年至1949年,即革命战争年代的中国共产党图书发行事业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尽管包括多个具体历史时段,但总体上党的图书发行活动的模式和理念具有前后相继的特点。第二阶段为1949年至1979年,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图书发行事业发展阶段。尽管这一阶段的不同历史年份中,图书发行业的机构归属、业务模式存在一些变化,其中也有曲折发展时期,但这一阶段的中国图书发行业具有高度统一、政治化、计划性的特点。第三阶段为1980年至今,即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图书发行事业发展阶段。原有的高度统一、计划性的图书发行格局逐渐改变,形成图书发行参与主体的经济成分、所有制多元化和图书发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的特点。

  1.革命战争年代的中国共产党图书发行事业:作为“笔杆子”重要方面的极端重要性

  毛泽东曾强调:干革命靠的是“枪杆子”和“笔杆子”,“共产党是要左手拿传单右手拿枪弹才可以打倒敌人”。[1]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图书发行事业,是推广马克思主义思想、传播党的理念主张、唤起民众的利器。受革命战争年代的外部客观环境和媒介传播技术条件的限制,发行成为党的各级组织采用的一种现实的传播手段。作为“笔杆子”的重要方面,书报刊发行在中国共产党的日常工作中具有极端重要性,被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战斗任务完成。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国内的一些共产主义组织和进步社团就已将书报刊发行活动作为传播马克思主义、推广新文化的重要手段,成立了一批进步书社或书店。其中较著名的有利群书社(1920年2月,恽代英创办于武昌)、文化书社(1920年9月,毛泽东联络新民学会会员和社会知名人士集资创办于长沙)、新青年社(1920年9月,陈独秀创办于上海)、新知识书社(1921年3月,李大钊创办于北京)等。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上述部分发行机构在党的事业中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如新青年社曾在建党初期作为中共中央的出版发行机构,文化书社后来成为中共湘区委员会主办的书店和该委员会的联络机关。

  从1921年9月开始,中共中央先后创办了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向导》《新青年》《中国青年》总发行所、上海书报流通处、长江书店等机构,这些机构之间存在前后承继关系。这一时期,党的出版发行机构多位于上海、武汉、广州等中心城市,由于邮局严查,这些机构向外发行出版物受到严重影响,需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所属的中央交通处通过党内交通网运送。1925年1月制定的《中央组织部工作进行计划》规定:“使本党宣传品广布全国,也是中央组织部重要工作之一。因此,中央组织部须设一交通干事,其任务:(1)指导出版部向各地扩张公开的宣传品之销路;(2)筹划向各地秘密输送本党宣传品及函件。”[2](15)同年4月发出的中共中央第28号通告规定:“以后关于中央出版品的营业部分,如营业部(即书店)须各地转交或代为投邮时,必须经过交通干事认可方才寄出,但各地收到此项书报时,务必代之妥为转递。”该文件对交通干事运送中央出版品的细节做了详细规定。[2](17)

  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进步书店被敌对政权查封,党的图书发行活动更为艰难。“八七会议”后,改选的临时中央政治局从汉口迁回上海,中央在上海又陆续创办无产阶级书店、秋阳书店、华兴书局等机构从事地下出版发行活动。其中,秋阳书店除出版发行革命书刊外,还作为党的国际联络机关,以订书账务往来的名义收发共产国际活动经费。另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创造社、太阳社等社团也在上海开办书店,公开或半公开发行书刊。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也创办大量书店,发行进步书刊,如陈望道创办的大江书铺、邓恩铭创办的青岛书店。

  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湘赣边秋收起义的工农革命军在井冈山创建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此后中国共产党又领导建立了湘鄂西、鄂豫皖等十多个革命根据地。在频繁的军事斗争中,各根据地的出版发行事业顺应革命战争和地方建设的需要而发展。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即毛泽东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在谈及党内教育问题和红军宣传问题时,对出版发行工作进行了强调:“编辑各种教育通知的小册子”“有组织地分配看书”“对不认字党员读书报”“红军的宣传工作是红军第一个重大的工作”。[3]这一决议有力促进了根据地各种出版发行活动的开展。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后,从瑞金到各县区基本建成了书报刊发行网络。中央革命根据地非常重视发行网点建设,先后设有中央总发行部、中央局发行部(又称中央发行部)、工农红军书局、《青年实话》总发行所、《青年实话》书店、闽西列宁书局、工农红军学校发行所、工农红军卫生学校发行部等机构,在一些县城设有红色书店或组织推销代派处、叫卖队,其他革命根据地也相继建立了专门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机构。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巩固和根据地(解放区)的扩大,根据地(解放区)的图书发行事业蓬勃发展。中共中央在延安十年(1937年至1947年),设立了主管出版发行的领导机构,先后成立中央党报委员会、中央出版发行部、中央出版局,相关机构几经变迁,最后并入中央宣传部。

  1937年4月24日,中共中央机关理论刊物《解放》周刊创刊,创刊号上所印社址为“陕西延安县新华书局”。从当年10月第21期起,《解放》周刊的发行者由新华书局改为新华书店。新华书局问世的第一天——1937年4月24日,即为新华书店成立的日期。当时新华书店的内部建制为中共中央党报委员会发行科。中央党报委员会发行科先后以新华书局、新华书店的名义对外出版发行书报刊。1939年,中共中央发行部(后更名为中共中央出版发行部)在延安成立,中央党报委员会的出版、发行等科并入该部,新华书店直属中共中央出版发行部领导。从1940年开始,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等根据地相继成立了新华书店分店。1937年至1940年的三年时间内,新华书店共发行图书130余种,超50万册;报刊10种,超100万册。此外,还发行了大后方的进步书刊和苏联外国工人出版社的书籍200多种、报刊70余种。[4]中共中央领导的各根据地(解放区)图书发行机构,贯彻了“传播马列思想、供给精神食粮”的宗旨,为新中国图书发行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中国共产党在国统区的图书发行活动,也应予以足够重视。民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武汉、重庆等地先后创办了多种图书发行机构,发行了大量红色出版物。此外,中国共产党还引领了国统区进步书业机构的发展。如抗日战争期间,周恩来指示国统区的生活书店、读书出版社、新知书店以民间企业的形式在延安和华北敌后根据地创办书店(三家书店于1941年在延安开设华北书店)。[5](456)三家书店按一、二、三条战线组织国统区的出版发行力量,[5](538)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国统区的这些发行机构采用了公开发行和规避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传播了中国共产党的理念和主张,其发行理念和发行方法,为中国共产党图书发行事业的发展贡献了宝贵财富。

  2.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图书发行事业:高度计划性、政治化的文化事业分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推动出版发行事业的发展,实施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其中包括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出版管理机关、统一全国新华书店、实施出版业的专业分工、对私营出版发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设完整的图书发行网等重要内容。

  在出版发行业的管理方面,中央层面先后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中宣部出版处、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等机构,地方各级政府成立了相应的行政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设有出版处,领导、管理出版发行机构。

  新中国成立初期,原有的各解放区新华书店实现统一,当时的新华书店是一个集编、印、发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出版发行机构。1949年10月3日,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三天,中宣部出版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毛泽东为会议题词“认真做好出版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从历史发展角度看,全国新华书店的统一壮大了国有书业机构的经济实力,为改造私营出版发行业创造了条件;为实行出版事业的专业分工创造了条件;统一了业务规章制度,为统一书价、扩大发行网络、建立垂直发运体系创造了条件。

  在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系统的基础上,新中国对出版事业进行了专业分工,这一举措对当今中国出版业影响深远。1950年召开的全国新华书店第二届工作会议讨论了统一分工、调整公私营关系等问题。为实行出版、印刷、发行分工和专业化,1950年12月,新华书店总管理处改组为新华书店总店、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管理处三个独立单位。新华书店各总分店的编辑出版部门改建为各地人民出版社,新华书店下属各地、各级分支机构的印刷厂,分别改建为各地的新华印刷厂。1952年,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形成了总店、总分店、分店、支店四级管理体制。1953年,我国实行报刊邮发合一,新华书店总店将期刊发行业务移交邮政局,实现报刊与图书发行工作的专业分工。至此,新华书店成为一个专门从事图书发行业务的机构。

  1952年9月,新华书店总店制定了《全国书刊发行网的基本情况及今后扩充和调整发行网的办法》,提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建设一个完整的发行网。1956年,我国私营书店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1958年,公私合营书店全部并入新华书店,中国的图书发行业由此形成了新华书店主导的国有发行格局。在对外图书发行方面,由国际书店专门从事出版物的出口业务。

  从1957年起,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新华书店在基本业务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城乡发行网点布局、推行计划发行制度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同时,新华书店系统工作也遭受了冲击,经历了曲折发展时期。1973年,国务院决定恢复新华书店总店机构,1974年,国家出版局决定新华书店总店对内称出版局发行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国图书发行系统进行组织整顿,图书发行事业进入发展新阶段。

  党对图书发行事业的全面领导,发行事业的社会主义化,对发行活动政治属性和政治社会化功能的突出强调,是这一时期图书发行事业的重要特征。

  3.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图书发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主力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步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图书发行业重获发展活力。党中央和政府对出版发行事业的重视体现为:首先,各级出版发行管理机关得到恢复和加强;其次,党和政府为发展出版发行事业多次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将“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针对图书发行工作提出:“图书发行不同于一般商品的销售”,“改革图书发行体制,增加图书发行能力。要改革新华书店的经营管理体制,同时要发展集体的和个体的发行网点,逐步形成以新华书店为骨干的、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形式、多种购销形式、减少流通环节的图书发行网”,“全国城镇增加图书发行网点和仓库的问题,应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在有条件的农村集镇应设立新华书店门市部。要依靠和支持基层供销社做好农村图书发行工作”。从1990年开始,国家对县新华书店和部分出版物实行财税优惠政策。199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批准了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促进出版业繁荣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民营经济获得了发展空间,与经济成分多元化的改革动向相一致,民营图书发行业应运而生。1980年12月2日,国家出版局发出《〈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书店、书亭、书摊和书贩〉的通知》,解决新华书店网点不足和发行力量不足的问题,自此民营资本进入图书发行业的大门重新开启,民营发行实体开始重新出现。

  1982年7月,文化部发布《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一主三多一少”的目标,即在全国组成一个以国营新华书店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转环节的图书发行网,民营书业成为我国图书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至1988年,“三多一少”的格局已经形成,为进一步推进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其核心内容为“三放一联”,即放权承包、放开批发渠道、放开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发展横向联合。1996年,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当前深化图书发行体制改革,要以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为中心环节”,标志着图书发行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

  经过一系列的改革,中国图书发行业在最近四十余年内取得极大发展,具体表现在:图书发行体制的深入改革,明确了图书发行业的文化产业属性,释放了图书发行能力,也在较大程度上激发了图书市场消费潜力;新华书店等国有发行力量依然在图书发行格局中扮演着主力军的重要角色;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肯定了民营书店的合理性和权益,图书发行业的大门逐步向民营资本开放,民营发行实体成为图书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兴生产力。从2004年开始,各地纷纷成立发行集团,并以省为单位推进连锁经营,图书发行领域的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发行网点建设获得长足进步,2020年中国实体书店关闭门店1573个,新开门店数量4061个,尽管经历疫情冲击,中国书店总数仍然保持上涨趋势。[6]有关出版发行业的专门法律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先后颁布。著作权制度的逐步完善和“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等政府项目的实施,使我国图书“走出去”工作通过图书版权贸易出口和实物出口两个平台得到较大改善。在现代科技的推动下,图书发行业的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程度极大提高,突出表现在实体书店的技术现代化和网络书店的快速发展上。

  二、中国共产党百年史上图书发行事业发展的主要规律分析

  分析建党百年史上图书发行事业发展的主要内在规律,将发行事业与中国共产党事业的关系纳入历史视野中进行考察,有助于新时代、新态势下的图书发行业更好借鉴历史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

  1.图书发行事业是中国共产党事业的重要板块,二者同向同行、密不可分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对图书发行事业予以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对图书发行活动直接实施领导,将发行工作视作党组织日常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相关做法以文件形式加以制度化。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早期共产主义组织创建的发行机构的理念和运作即可体现这一特点。如毛泽东制定的《文化书社组织大纲》中明确提到其办社主旨:“本社以运销中外各种有价值之书报杂志为主旨。书报杂志发售,务期便宜迅速,庶使各种有价值之新出版物,广布全省,人人有阅读之机会。”[7]毛泽东对图书发行机构的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大家晓得现实的急务,莫要于传播文化,而传播文化有效,则莫要于办‘文化书社式’的书社。如果经营得法,一个书社的效,何止抵几个学校的效。”[8](455)瞿秋白对新青年社的评价极高,曾将其称为“共产党的细胞”。[8](457)

  中国共产党较早时期就以文件形式确立、强调了出版发行工作的党性原则和具体做法。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中明确提出:“杂志、日刊、书籍和小册子须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经办。各地可根据需要出版一种工会杂志、日报、周报、小册子和临时通讯。无论中央或地方的出版物均应由党员直接经办和编辑。任何中央地方的出版物均不能刊载违背方针、政策和决定的文章。”[9](1)

  中国共产党的新闻出版思想与媒体观,对图书发行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引领和主导作用。党的图书发行思想和策略也随着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1926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我们今后怎样工作》的小册子,要求每个党员必读。在这本小册子中,中央提醒今后的宣传工作要顾及群众心理,适合群众要求,要求各地党组织编辑各种最通俗的小册子,开展宣传与鼓动。即使是在革命形势进入低潮期,“八七会议”通过的《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中仍强调全党必须加强宣传工作:“政治局之下应设一特别的出版委员会,专掌传播党的机关报及中央一切宣传品的责任……中央临时政治局应当建立全国的秘密交通机关,与出版委员会散布宣传品的工作相联络,担任传达通告指令、输送宣传品等的职任。”1928年7月,党的六大通过《宣传工作决议案》,对党建读物出版进行了规定。[10]1929年6月,中国共产党六届二中全会制定通过更为详尽周密的宣传工作决议案,要求“编印发行画报画册及通俗小册子……尽量利用群众的宣传组织与刊物,但须切实审查给予正确的指导……以求公开扩大党的政治影响。党应当参加或帮助建立各种公开的书店……建立秘密发行路线”。[9](55-60)1931年3月和5月,中共中央又专门针对发行工作先后通过了《关于建立全国发行工作决议案》《关于建立全国书籍刊物发行工作的决议案》,对发行工作做出了详尽规定。自大革命时期开始,做好中共中央出版物的发行、运送工作,就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

  事实证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版物发行事业对传递中国共产党的政策、理念、主张,统一党的组织和思想,唤起民众,强化党的舆论影响力,扩大党的统一战线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上海书店在大革命时期发行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和团中央机关刊物《中国青年》的实效为例,在发行者的努力推广下,到1926年7月北伐战争前夕,《向导》的销量已达5万份,并在全国许多地方翻印,且《向导》和《中国青年》的读者群远超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青年团员的范围。5万份的销量,在当时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向导》主编蔡和森在致共产国际的报告中说,如果出版印刷经费充足的话,该刊发行量可增加到10万份。[11]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图书发行事业不仅具有高度的政治属性,对党的建设产生了重要作用,而且具有极强的人民性,对社会建设也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体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在新中国历史上,新华书店系统的发行工作对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破除封建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新华书店发行的《新华字典》成为发行量进入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工具书,其在开启民智、扫除文盲、普及基础教育中功不可没;1977年高考恢复,新华书店发行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使得很多人的命运因知识而改变。时至今日,新华书店系统依然承担着“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国家使命,克服各种时空障碍,保障国民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利。除此之外,当代图书发行事业对于繁荣文化生产、传播科学技术、发展科技生产力也起到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2.不同历史时期的图书发行体制、模式与时代背景、社会环境高度同构

  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领导的图书发行事业的体制与模式适应了不同年代形势的需要,与相应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紧密结合、高度同构。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每个重要发展阶段、转折时期和战略步骤中,党领导的图书发行事业都未曾缺位。

  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为适应革命发展形势的需要,全面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主张,开展文化教育建设,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人民军队、各根据地政权纷纷创办自己的发行机构,这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图书发行事业孕育并兴起的重要前提条件。为提高工农群众和共产党军队指战员的政治觉悟,建立和巩固革命政权,加强对广大民众的时事教育和各项实际工作的指导,中国共产党图书发行事业的蓬勃发展,也是中国革命形势和共产党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图书发行事业与时代形势、地域环境、社会政治经济结构高度同构,在新华书店的发展历程上得到十分鲜明的体现。革命战争年代,各根据地的新华书店尽管拥有相同名称,但囿于战争形势和空间分隔,各地新华书店难以实现统一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新华书店系统经历了从分散到集中、再从集中到分散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初,新华书店迅速实现集中统一,是由当时国家大局决定的。中共中央在新中国成立初提出统一国家财政经济的方针,国有出版发行机构必然要贯彻这一方针。而实现集中统一后,短期内新华书店又经历了专业分工,从一个综合性的编、印、发一体化机构改制为专营图书发行的机构,这顺应了学习苏联样板、在各行业和各领域实现高度计划分工的时代要求。

  新中国的出版业从宏观管理体制到微观运营模式,都曾以苏联为重要的学习对象,这对于新中国的图书发行体制、经营、管理模式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1905年,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一文中强调了党对新闻出版工作的全面领导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12]这一思想对后来苏联新闻出版制度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苏联的新闻出版制度贯彻了列宁的“全部社会主义出版物都应当成为党的出版物”等理念,具体包括新闻出版党政共同领导制、出版物的审批制、分级分类制、出版发行计划化管理模式,对新中国的出版管理制度和图书发行体制产生了深刻影响。

  1949年10月3日,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性的行业工作会议。时任出版总署署长的胡愈之在开幕词中指出:“我们过去是分散的,我们的工作是局限性的。现在全国快要完全统一了,我们必须由分散走向集中,由面对局部趋向于面对全国。因此怎样使新华书店有计划地、有步骤地走向统一领导,集中经营,这是这次会议所担负的主要任务。”[13](1)会议期间,中共中央请来的苏联出版发行业专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苏联的经验:苏联的出版业分为出版、印刷和书店三个部分;私营出版业(包括印刷、出版和书店)已没有了,整个出版事业都由国家经营;出版业务进行了分工;苏联的经济是有计划的经济,任何部门都是有计划的生产。[13](367)这一时代背景和体制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中国图书发行业形成高度分工细化、计划性和指令性强的特点。

  改革开放后图书发行业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以及21世纪后中国图书发行行业的集团化建设与资本运作,都体现了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的深层次影响。当代中国图书发行业的转型,是发行业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同质单一性的、封闭或半封闭的行业格局朝着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异质多元化的、开放的业态格局的转型,是发行业应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全方位进行的深层次变革。

  3.图书发行事业曾长时期与报刊出版发行紧密结合,在历史情境中体现了媒体融合的特点

  1921年至1949年,中国共产党图书发行事业体现出图书发行与报刊出版发行工作融合开展的特点。

  不论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成立的人民出版社、《向导》周报发行所、上海书店、长江书店等机构,还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成立的中央总发行部、中央局发行部、工农红军书局等机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央党报委员会、中央出版发行部、中央出版局、新华书店等机构,以及不同时期党的地方组织和地方政权开办的书店等机构,从具体指向的出版物和业务范围来看,实质上都是书报刊等出版物的综合发布平台。

  以延安的新华书店(最初名为新华书局)为例,从其成立之日起至1941年8月,一直是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周刊的发行者。《解放》周刊的创刊时间(1937年4月24日)被视作新华书店诞生之日。再以华北新华书店为例,1941年5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发出的《关于开办书店的决定》指出:“在《新华日报》华北版所在地开设分店,领导和推动全区的书店工作。”该文件发出后,报社成立发行部,其附属的新华书店扩大为新华书店华北总店。新华书店华北总店直属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宣传部领导,仍与《新华日报》华北版合署办公,在业务上相互配合。[14](7-8)此外,如前所述,新华书店系统长时间从事期刊发行业务,直到1953年实施报刊邮发合一政策,新华书店将期刊发行业务移交邮政局。

  这一特点与民国时期的书店、书局、书社、发行所等机构多兼营书、报、刊、小册子等多种出版品编、印、发业务的现象有关,也同中国共产党组织在特定年代因各种资源和社会网络有限、外部客观环境不允许等原因而集中力量办事有关。当今发行行业的一些特征与运作方式,体现了其曾经的历史面貌,如目前不少发行集团实施融合发展战略,除图书发行这一传统主营业务外,也介入其他媒介与业务领域的运营。

  4.完备的发行网络是图书发行实现传播效果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对此一直高度重视

  当代中国的国有书店系统拥有覆盖面极广、令国外同行称羡的发行网络,但这一网络并非始自新中国成立后新华书店系统的统一。早在建党之初,党就非常注重在全国建立出版物发行系统和网络。革命战争时期,党的书报刊发行工作的核心策略是构筑发行网,网的结点是党的各级组织,包括外围组织,以及每个党员。[15]这一理念在党的若干重要文献中得到明确阐述和规定。

  在革命根据地政权得到巩固后,1931年1月,中共中央根据革命形势的需要,提出“建立党的及其他革命刊物的全国完备发行网,在中央、省委区委成立发行部(或科)管理整个发行网的工作。中央及各级党部应当经过党团,建立工会、青年团、互济会及其他团体的自下而上的发行系统。党中央发行部负责领导、监督并统计全国的发行工作。决定由中央组织部下的发行科起草建立全国发行网的计划,并由常委发一关于发行工作的通知,由各地党部执行”。[9](72-73)1931年3月5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建立全国发行工作决议案》审视总结了书籍、党报、小册子等宣传品的发行工作,针对“全国发行工作做得非常散漫的状况”,提出要在全国各种中心区域建立发行路线,建立发行巡视制度。需重视的是,该文件为发行网的建立做了非常具体明确的规定,包括省委发行部的组成及职责、区委发行部的职责、工会等群众组织中支部的发行责任和办法,并将发行工作的督促、检查作为各级党组织的必要工作加以确定。该文件还提出各级党部和党员应做好发行统计工作,并报上级组织,“提倡各级党部及各党员关于发行工作的革命竞赛”。[9](74-75)

  建党早期,发行网络就在党的事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以上海书店为例,其发行的书刊很少在店内存放,而是存放于上海山海关路一处“秘密作坊”,这里是分发中央出版物并运送到全国各地的发行基地,新出版的书刊,由书店人员夜间秘密包装、发运。各地党组织创办的书店“关于书籍方面完全由上店(即上海书店)供应,代售上海其他书店的书刊也由上店负责接洽并负担保之责。实际上等于上店的支店。那时有这样的一个计划:凡是与上店有直接关系的在各地的支店,此后都将以当地地名作为支店的店名,成为上店的一个发行系统”。[16]这里似乎可见后来由新华书店主导的全国发行网络的影子,新华书店也的确继承和发扬了上海书店等机构的一些优良传统与运作模式。

  中央苏区时期,中央根据地组织了专营、兼营和业余的发行力量,形成自己的书报刊发行网络。中央出版发行单位的出版物除通过各县的红色书店推销外,还组织了各地机关团体或个人兼办推销代派处,代为销售各种出版物。红色书店或县政府发行科还组织当地群众建立叫卖队,沿街流动销售书报,按推销额给予报酬,也有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义务推销书报。

  抗日战争期间,在更加艰苦的环境下,中共的发行事业进一步发展,关于出版发行工作的规定也更加细化、详尽。党在建立各级出版发行委员会的基础上,强化了对发行工作的领导,发行网络延伸到区村一级,范围更加广阔,通过交通局与抗日邮政相互配合开办书店等举措,构建发行网络。

  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发行网络深入区村一级。如1941年5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北方局宣传部关于晋冀豫区出版发行工作的决定》要求,“1.地委以上各级宣传部下成立出版发行委员会……2.县级成立公开的交通发行委员会……3.区村级建立交通情报网,使之成为党报的发行网……4.加强党对本区交通局或抗日邮政的领导……5.开展书店工作。在《新华日报》华北版所在地,开设新华书店总店一。每个区党委所在地开设分店一(太北区党委分店可由总店兼营,不再另设分店),领导与推动全区的书店工作……每个地委所在地开设支店一(地区辽阔可增设支店),由地委直接开办经理……县一级则由交通局及小贩书挑代售书籍”,[17]保证和促进党的出版物的顺畅发行。

  新中国成立后,不论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新华书店的专业化建设对发行网点布局的重视,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和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等重要政策文本对发行网建设和发行能力提升的强调,均凸显了传播网络对于实现图书发行事业社会效果的重要意义。

  5.优良的职业精神和专业理念是推动图书发行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图书发行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这一主体力量的投入、拼搏和奉献,深刻反映了优良职业精神在图书发行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图书发行行业成为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群众路线的典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发行机构的历代工作者克服种种困难,为出版物发行事业艰苦奋斗,有些人甚至为之献出宝贵的生命。在新华书店这一红色企业的发展史中,艰苦创业、奋勇拼搏、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职业精神尤其熠熠生辉。新华书店成立后不久,因形势的发展,为扩大书刊的传播,直接为外地读者服务,增加了邮购发行业务。1939年10月13日,延安新华书店在《新中华报》刊登启事:“为远地读者便利购买书报起见,特设有邮购部,手续简易,妥捷便利,邮票十足通用,无异向门市现购。”[14](5)1943年,陕甘宁边区新华书店经理张良在《书报下乡》一文中提出“文化下乡”须由“书报下乡”来配合,新华书店开始送书下乡活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新华书店牺牲巨大,许多工作人员把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奉献给了革命事业。[8](535)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全国新华书店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义务劳动,将劳动收入汇集到北京,由新华书店总店统一向志愿军捐献“新华书店职工号”飞机一架、高射炮一门,并组织新华书店战地文化服务队,向前线送书并组织阅览。[8](610-611)新中国成立后,新华书店系统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图书发行界被集中凝练为“竭诚为读者服务”“为书找读者、为读者找书”的专业理念,影响了几代新华人。以上海新华书店为例,“人无我有、人有我专、人专我特”的开拓进取精神,造就了全国最早、范围最广的上海专业书店群,为细分图书市场、满足不同读者需求奠定了基础。[14](1)

  三、中国共产党百年史上图书发行事业演进历程的前瞻启示

  当前,图书发行业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和忠实见证者,正为文化强国建设凝聚强大力量。英国哲学家柯林武德在《历史的观念》中提出,任何历史过程都是行动的过程,而行动背后有思想的推动,历史思维的特征是反思。在理性反思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百年史上的图书发行业发展规律,可为新环境下的图书发行业完善自身文化引领机制和内在动力机制提供若干具有前瞻性的启示。

  1.完善图书发行的行业制度和出版发行产业法律体系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因图书发行事业的重要性,也为更好地发展图书发行事业,党通过多种政策文件将发行工作加以制度化和细化。这无疑对特定时期的发行事业产生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计划经济时代,因图书发行事业的高度政治化,图书发行活动体现出计划性、指令性特征。改革开放后,出版发行领域的市场化、产业化程度渐次加深,催生图书发行业的治理,在完善必要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更多引入法律规制,图书发行业的法律层级不高、调控不足的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等专门法之后,《出版产业促进法》《图书市场交易法》的制定和颁布也存在极大的可期待空间。我国迄今还没有专门的出版法,必要的出版法律调控体系仍需继续完善。对出版发行产业运行、出版市场规则、图书等出版物价格进行立法,可视为出版立法的重要抓手。我国可在继续修订完善《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版产业促进法》《图书市场交易法》等更高层级、更系统、更完整的专门法,加大对出版发行事业的立法保障力度。《出版产业促进法》《图书市场交易法》或类似针对出版发行产业运行的专门法,可从顶层制度设计上规范行业关系,促进出版发行业发展。

  2.借助技术赋能深入推进图书发行业现代化

  建党百年史上的图书发行事业演进历程表明,不同历史时期的图书发行机构和发行工作者,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地采用了一些新方法、新手段。革命战争年代,人的主观能动性、精神意志在图书发行活动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允许的条件下,邮递、交通运输等发送方式和手段也得到充分利用。新中国成立后,图书发行系统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对实现图书发行事业现代化做出了有益探索。1978年,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与邮电部邮政科研所合作研制的SK-2型塑料带自动捆扎机,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奖,这是图书发行系统获得的第一个国家级科技奖;[18](10)1986年,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与电子工业部六所合作开发的计算机图书发行管理系统运行成功,北京发行所在系统内率先实现图书发行计算机管理,这一应用系统在1992年被国家科委评为“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8](12)2016年,新华书店总店承担的中国新华发行网和全国大中专教材采选系统入选中国出版集团“十三五”时期重点建设项目。[18](19)

  目前,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图书发行业在以下方面仍具有巨大的革新空间:借助线上销售平台实现销售渠道的扩展;利用短视频和直播平台实现营销策略的创新;通过社交平台强化社群构建;在技术赋能下,实现图书市场需求的精准评价、预测和图书发行量稽核机制的建立。

  3.媒体融合潮流中图书发行业应通过融合发展重塑价值链,实现转型升级

  如前文所述,建党百年史上的图书发行机构大多为书报刊等出版物综合发布平台和多元化经营机构,新中国成立后转型为专营图书发行的机构,其间经历了一个从融合发展到专业化发展的演变阶段。在当前新的产业环境和媒介消费情境下,实体书店这类重要的发行机构再次面临重塑价值链、实现融合发展的问题。

  就国有图书发行业而言,在计划经济时期,新华书店主导的国有图书发行系统,通过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流“四流合一”对出版业市场发挥了强大的组织功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发挥国有图书发行业的核心价值,不仅应强调其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阵地的定位,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红色基因,而且还应更多关注国有图书发行系统在维护文化公平,保障公民平等地享有文化权利,促进不同地区文化、经济均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例如,在计划经济时期,新华书店系统曾针对国民消费力不足、国家物资紧缺等状况,在进行基层售书、流动发行等业务的同时,向老百姓收购废铁等物品或以废旧物品换书;又如抗美援朝时期,新华书店组织战地文化服务队,送书上前线。以今天的眼光论之,这些做法都是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当前国有图书发行系统依然可以发挥自身在物流网络、仓储设施、备货品种等方面的优势,弘扬“为书找读者、为读者找书”等优良职业精神,解决各种“最后一公里”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就整个行业而言,2016年中宣部等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作为图书发行业主力的实体书店的融合发展提出专门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实体书店与出版等相关产业的深层互动、融合发展”,“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努力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印刷等新技术手段,实现实体书店由传统模式向新兴业态的转变”,“运用大数据建立面向社会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实体书店经营质量和效率”。[19]在媒体融合和全媒体建设的大潮下,图书发行业的思维、技术、产品、用户、业态和体制机制都将不可避免地出现重大革新。

  目前,图书发行业在重塑自身价值链时不应仅着眼于图书等实体产品本身,而应更多聚焦于围绕图书等知识产品搜集、分发、流通而建构的核心服务价值,基于自身特点探索其转型升级的模式。在媒体融合的语境下,图书发行业的转型升级存在于不同的融合层面:技术融合层面,实体图书发行机构与大数据和新媒体技术相结合,融合不同的应用场景;平台融合层面,实体图书发行机构不仅应专注于线下运营,且应聚焦“线上+线下”的融合模式,打造品牌平台;产品融合层面,摆脱固有的产品导向思维,书店不仅是图书的销售空间,更是城市休闲空间、美学享受空间;组织形态融合层面,实体图书发行机构的功能与定位需进行转型,服务的理念可推动组织形态上的转变,如实体书店与图书馆等形态融合,可打造文化交流的意义空间;资产融合层面,实体图书发行机构与网络书业电商平台应实现利润共享、流量变现以及基于不同合作形式的资产融合;规制融合层面,政府等主体应推进行业政策与机构规制等方面的融合,促进出版市场秩序的规范化。

  图书发行业的融合发展是目前图书发行业面临的重要主题,这一发展模式的实施还需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和对不同实体有针对性的考量,深入分析和发掘图书发行业融合发展的运行方式、支撑力量、文化特色和社会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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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中国新华书店发展大系•总店卷(1937—2017)》编纂委员会.中国新华书店发展大系•总店卷(1937—2017)[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9]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J].中国出版,2016(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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