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委会公告、通知

2015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民营发行展示专区布展搭建邀标公告

2015-08-03 10:51:45 来源:刊博会组委会

  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刊博会”)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武汉市人民政府联合指导的中国唯一一个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期刊交易博览会。为加强业界内的交流,进一步扩大分会影响力,中国期刊协会期刊民营发行(营销)分会拟组展团参加。

  为做好2015刊博会民营展示专区的布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现发布邀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

  2015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民营发行展示专区整体形象设计与搭建;

  二、内容

  布展时间:2015年9月15-17日

  布展面积:约110平方米(11M*10M),限高5M(以实测为准)

  布展地点: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具体位置见附图

  三、设计要求

  1. 在满足各家参展单位要求的前提下,注重整体展示效果;

  2. 线条简洁、色彩明快,绿色环保;

  3. 工程预算书报价完整;

  四、邀标对象

  承接过刊博会特装展台搭建业务的公司和历届(含本届)刊博会推荐的搭建公司

  五、应标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应标单位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参与投标说明、布展设计方案及报价、工期、人员配置、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2.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人代表人或应标人代表的全名。投标单位应准备4份应标文件,1份正本和3份副本,均密封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统一A4纸、装订),副本不加盖公章,不能出现投标单位信息。

  3.此项目预算经费控制在十万以内,超过此预算的将作废标处理。

  4.中标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需在收到招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应标总价格的5%。履约保证金在刊博会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交纳中标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17:00时之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503室(电子文档同时送达)。过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投标单位须携带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5)相关资质、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应标说明会:应标单位就项目方案向评标委员会进行说明,时间在15分钟之内。

  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要求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5、公示及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时间3天,在公示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本公示在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官方网站www.qkblh.com发布, 执委会办公室具有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安贝

  联系电话:027-68892483

  邮箱:qkmyfh@163.com

  附件:2015刊博会民营发行展示专区具体位置图

  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执委会

  2015年7月31日

  2015刊博会期刊民营发行展示专区具体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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