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内信息学术引领与编辑主体性2016-01-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王艳慧
法学期刊是以反映法学研究水平,传播和宣传法学思想、现代法治理念为目标,以刊登法学学术论文、法学研究报告及综合评述为主要内容的期刊。作为一种学术期刊,法学期刊同样具有学术引领功能。法学期刊的水平可以体现国家在法学领域的研究水准和学术特质,承载着法学领域宝贵的智慧文本。法学期刊乃法学学术研究之“公器”,不仅具有学术传播和学术交流的作用,在评价学术、引领学术和促进学术进步方面更具有不可估量的导向作用。法学期刊引领学术的功能取决于编辑主体性的发挥。当前,为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进一步挖掘法学期刊的学术引领功能,急需破除影响编辑主体性发挥的障碍。 坚守学术标准 体现引领功能 目前,中国的法学期刊约有180种,为传递国内外法学信息、推介法学研究成果、促进学术交流与争鸣提供了重要平台。法学期刊普遍坚守学术标准,体现出了法学期刊的学术引领功能。 学术引领功能是法学期刊生存发展的动因。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通过繁荣学术研究,来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思想资源、科学思维、先进理论和精神动力。法学期刊的生存态势与法学研究紧密相连,法学期刊的栏目构成与汇编内容来源于法学研究成果,将优秀成果向学界不断展示和推介是法学期刊的首要目的。 学术引领功能是法学期刊生存发展的前提。所刊登研究成果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刊物的品质。法学期刊的稿件一般来源有个别约稿、社会征稿、群体集稿和作者自由投稿,编辑部需要对各类稿件进行耐心细致的筛选和鉴别。如果不能对稿件做出精准、客观的把握,势必会降低刊物的学术品位,影响刊物的社会声誉,进而危及刊物的生存。 学术引领功能是法学期刊生存发展的价值基础。任何一种事物的存在都需要论证其正当性基础。法学期刊需要给作者提供一个展示知识和思想的平台,进而为人们有意义的人生增加厚度,或是智识上的提升、或是思想上的启示、或是复杂关系的厘清、或是新解决方法的提出等,而这些都需要以明确的概念、严密的逻辑、充分的论证、翔实的资料和清晰的表达显示出来。因此,法学期刊需要把有思想洞见、创新性、现实针对性的学术研究成果发表出来以彰显自身的价值。 发挥编辑主体性 编辑工作是以生产出版物的精神文化内容为目的,策划、组织、审读、选择和加工作品的一种专业性的精神生产活动。编辑是期刊运作的主体和期刊发展的动力。编辑的办刊理念决定了期刊的宗旨,编辑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期刊的内容,编辑的学术造诣与期刊在学术界的地位以及期刊的发展密切相关。法学期刊的学术品位和学术引领功能取决于编辑的水平,体现为编辑主体性的发挥,即编辑在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其贯穿于编辑工作的各个环节。 编辑选题策划主体性。选题策划是编辑根据办刊的总体思路和对市场信息的反馈,设置栏目、制定选题的活动。选题是编辑工作的基础环节,其本身是对学术研究的一种导引,是对理论趋向的一种预见。有价值的选题既能反映法学研究的动向,又能提高刊物的社会影响力,其来自于对法学学术信息的调查、积累,需要编辑熟练掌握所负责学科的基本理论、体系架构、历史发展、思维规律等。 编辑组稿主体性。组稿是选题策划的落实,优秀稿源是学术质量的保证。文稿来源于作者的学术创作,编辑有目的、有计划地约稿建立在对相关专题热点、焦点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建立在对相关作者研究兴趣和写作条件充分熟悉的基础上,需要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对该领域的研究人员进行信息搜集,积极主动地与其建立联系。 编辑审稿主体性。审稿是对学术论文进行鉴别、筛选、取舍的工作,受编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指导和制约,是编辑认知能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具体运用和全面展示。审稿是用稿的准备阶段,能不能将优秀稿件予以发表关键在这个环节。 编辑加工整理主体性。编辑加工能力是专业编辑的基本功,不仅体现为校正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精通语法、修辞等编辑业务规范,还应熟悉法学术语,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做到准确增删、修改、润色稿件。 编辑学术规范主体性。遵守学术规范是保证学术期刊学术性的重要方面,也是建立良好诚信学术风气的必然要求。法学期刊界已经形成了比较一致的学术规范,注释体例、参考文献有相对统一的格式,同时,反对剽窃、忠实引文、遵守学术评价与学术批评的规范。法学期刊及其编辑在维护学术规范的严肃性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理念与制度上寻求突破 伴随着法学研究的兴盛繁荣,法学期刊也经历了30年的蓬勃发展,各种风格的新刊不断涌现,刊物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但近几年法学期刊大多面临着缺乏优秀稿件、刊物质量难以提升的局面。出现这种情况有多种原因,比如当前社会逐利观念的盛行、评价机制的急功近利、科学研究之路辛苦且漫长等。这需要整个法学界给予应有的关注和重视,但作为法学期刊本身,迫切需要为扭转这种局面做出积极努力。充分发挥编辑主体性,严守学术责任,进一步挖掘法学期刊的学术引领功能,激发、带动、引导学者创作优秀的学术成果,成为法学期刊的必然选择和当务之急。法学期刊编辑需要在编辑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发挥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尤其是需要强化选题策划和组稿能力,主动提出有针对性、现实性、前瞻性的选题,摒弃被动等稿的观念,甚至将编辑工作前移,在与作者经常性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商讨专题、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和学术规范。这就对编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很多法学期刊通过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在刊物形式和宣传手段上推陈出新,笔者认为,期刊以“内容为王”,法学期刊仍应以提高内容的学术质量为根本。法学期刊编辑的工作对象是法学研究成果,交往的对象是专家学者,准确理解学术成果、与作者进行交流对话必须以自身具备一定的学术实力为前提。现有的法学期刊编辑队伍以年轻人居多,学术积淀不足,学术视野不够宽阔,学术研究能力尚待提升,这无疑使选题策划和组稿工作的具体操作面临现实障碍。面对提高法学期刊学术水平、进一步挖掘学术引领功能,急需解决充分发挥编辑主体性的迫切需要与现有编辑队伍学术能力不足的现实矛盾,笔者认为,应当从理念与制度两个层面寻求突破。首先,无论是法学界还是法学期刊编辑部以及编辑个人,都应在理念层面上充分认识编辑主体性的发挥对于保障期刊学术引领功能的重要性。其次,在制度层面上深入落实编辑学者化,一是从学者当中选聘编辑;二是创造宽松条件支持现有编辑继续深造,鼓励其从事科学研究,承担科研项目、发表学术成果,尽快成为精通某一学科领域的人才,能够有能力与作者进行有价值的学术交流和探讨。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北方法学》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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